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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全国各级工商机关严打传销

http://www.dsblog.net 2009-05-13 14:12:43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以进一步推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正确研判和深刻认识打击传销 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刑事法律依据,从法律上加大了对传销组织者和领导者刑事处罚力度,有利于推动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对威慑不法分子,规范直销行为,教育群众,瓦解传销组织,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周伯华局长专门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监管规范直销,积极联手公安、司法等部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对严打组织传销犯罪的规定,依法打击组织领导实施传销的犯罪分子,进一步建立健全“打、防、控、管”长效监管机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2008年以来,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开展执法协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是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传销行为和传销方式不断演变,从传“产品”向“资本运作”等名目转变,从骗取入门费向“高额加盟”转变,利用互联网传销现象日趋严重,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因传销引发的社会问题时有发生。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农民工大量返乡,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防止传销借机反弹、规范直销有序发展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各级工商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周伯华局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把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硬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出发,按照“发现要早、打击要准、处置得当、防止蔓延”的要求,正确分析研判当前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面对新挑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化压力为动力,积极应对,着力更新思想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工作主动性,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效能,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围绕《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和《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 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工商机关要更加重视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把握舆论主导权。

  要突出宣传重点。以《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和《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内容,配合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联合执法行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等工作的开展,深入宣传法律法规,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

  要拓宽宣传渠道。各地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2009年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抓紧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例;通过网站、电视、广播,采取专家连线访谈、宣传短片、公益广告、发布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现场咨询、知识竞赛、有奖征文、志愿者签名、专家讲座、张贴发放宣传材料等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识别和抵制传销的能力和意识;采取召开座谈会、约见等形式,向直销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直销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要注重宣传实效。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防控,使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工厂、进市场,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要认真研究参与传销人员的心理特点、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把握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深入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传销扩散蔓延的势头。

来源:直销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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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1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10楼, 2012-06-18 08:23:23   投诉 支持(1982)
    天津尚赫净水器是传销吗
  • 第9楼, 2009-06-30 22:43:45   投诉 支持(2719)
    如果多层次记酬被列为传销的要件,那么安利为第一家
  • 第8楼, 88 2009-06-05 00:31:13   投诉 支持(2727)
    其实,如果多层次记酬被列为传销的要件:相信拿牌公司的传销最甚!危险更大,害人更深!建议审查拿牌公司所有的奖金制度...
  • 第7楼, 12 2009-05-17 23:21:52   投诉 支持(2721)
    据相关资讯,从2009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式施实《传销罪》,“中国商务部直销网”没有公布的直销公司,如果还在中国从事相关的直销业务的统称为“传销”,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最大量刑为“死刑”。
  • 第6楼, 123 2009-05-17 23:20:37   投诉 支持(2757)
    具可靠消息,目前商务部退回来侨鑫集团直销牌照申请,侨鑫老板周泽荣涉及腐败案,已被政府收审,东方药林变成:“东方要命”,谁沾谁倒霉。四人帮溃不成军,请东方药林的伙伴尽快醒醒,不要再受其蛊惑,深陷传销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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