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围剿终结惊天大案 还原太平洋覆灭始末
http://www.dsblog.net 2012-05-07 13:07:47
八、庭审 针锋相对
2011年8月9日,办案人员第8次到南昌,向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尽管这次该公司态度上有了很大转变,但办案人员预感到他们不会就此罢休,更激烈的交锋很快就会到来。
果然,2011年11月21日,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复议期限的最后一天向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
2012年1月13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驻马店市工商局告上法庭。
这期间,精彩生活公司给本案制造的困难之多、压力之大超过了办案人员的预期。
--其宣称整合了阿里巴巴、淘宝等电子商务模式的优点,以所谓BMC电子商务模式进行大力宣传。2011年9月9日,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授予精彩生活公司为全国首家"BMC电子商务师"培训考试机构,更增加了其迷惑性。
--大打公关牌,从中央电视台到省级报纸、知名网站,都有其大量的广告宣传和正面报道,使其更具诱惑性。
--2011年9月29日,该公司邀请5名国内著名法学专家,为其BMC商业模式并非传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给办案人员造成了很大困扰和心理压力。
--特意请了驻马店本地的律师,四下活动托关系找熟人给办案人员施压,并私下向驻马店市工商局承诺:只要能撤销处罚决定不予曝光,公司可以给该局4000万元,并有丰厚酬金。
--托熟人给苗局长及相关办案人员发说情及恐吓短信,要他们停止对精彩生活公司的查处。
面对这些,执法人员不畏压力困难,直面风险挑战,笑对威胁利诱,不退缩、不妥协、不为所动。苗局长经常给办案人员鼓劲说:"他们只代表一小撮人的私利,而我们身后站的全国工商人和全国的老百姓,我们坚信正义一定能战胜邪恶(一定要坚定必胜的信心,坚决铲除太平洋传销这一'毒瘤'。"
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驻马店市工商局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
--市局12315投诉中心不断接到全国各地的投诉称:他们的亲友参与其中,导致家庭破裂、亲人反目,对其传销行为恨之入骨,要求快查、严惩。
--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与公安、法院、银行等单位积极沟通、密切协作,形成了执法合力。驿城区法院工作人员先后两次赴南昌执行冻结,防止其转移违法资金。公安部门及时控制了3名传销骨干,防止其组织传销分子闹事。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高度重视,直接督办此案,要求相关省、市工商局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2011年8月16日,在西安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工商机关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座谈会上,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张国华局长就此案作了通报,对本案的查办工作表示肯定。长春、南昌等地工商局对案件的查办提供了无私帮助。
--省局周春艳局长、宋树欣副巡视员对此案非常关心,多次督促过问案件办理情况,要求集中全系统资源,支持驻马店市工商局查办此案。省局法制处、公交处派出人员多次赶赴驻马店市,指导驻马店市局做好听证、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各地市局积极为驻马店市局办案提供信息支持,2011年10月24日,在河南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常委、副省长史济春同志就此案办理工作予以点名表扬。
--驻马店市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政法委进行了汇报,驻马店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国庆,驻马店市委常委、副市长郜秀菊等多次批示,指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避免更多人卷入传销。
2012年2月3日,确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庭上,当事双方针锋相对,唇枪舌剑。精彩生活公司代理人首先对前期听证过程中认定的事实证据予以全部否认,但在激烈的质证和辩论过程中又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推翻驻马店市工商局对其传销行为的认定和以此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其后,又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和管辖权上提出质疑,均被驻马店市工商局代理人有理有据地予以驳斥;最后又在违法资金具体数目上纠缠。其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言之凿凿地抗议:3370.8万元的数目算错了。并说:即便我们是传销,错一分钱,我们也不认。对此,办案人员是成竹在胸。对于本案的违法资金,大家深知其重要性,取证时已经一笔笔算了又算,核了又核,保证不会多一分,不会少一厘,并经公证人员进行了公证。此时,对方以此为借口纠缠,不过是理屈词穷的一种表现。办案人员把数据的来源,计算方法,当庭向对方进行了演示,对方无话可说。
2月6日,确山县人民法院依据充分事实和确凿证据,作出判决:精彩生活公司经营行为已构成传销,主观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驳回其诉讼。
精彩生活公司不服判决,于2012年2月27日再次上诉。
2012年2月23日、24日,大河报财经观察栏目用专版的形式,刊登了《太平洋是创富新模式还是毒瘤?(上)(下)》揭露了太平洋直购官方网网络传销的本质,对驻马店市工商局依法查处做了正面宣传报道,对该案的顺利办结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012年3月7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主审法官对精彩生活公司的代理人自然消费的阐述没有过多发问。对于他们涉及传销行为的质疑,问了两个问题:一是公司经营的利润是怎么产生的?二是积分的兑换主要来源于哪里?江西精彩公司的代理人对此实质性问题回答的自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
2012年3月9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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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6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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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楼, 2012-08-29 09:53:53 投诉 支持(1545)一派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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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楼, 一派胡言 2012-08-29 09:52:44 投诉 支持(1547)简直是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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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楼, 2012-08-18 15:41:22 投诉 支持(1469)简直是派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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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 覆水难收 2012-06-06 17:40:33 投诉 支持(1842)覆水难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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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2012-05-18 10:57:39 投诉 支持(1823)说得好,一个只利己不利人的什么都不会做大做强,考虑最底层老百姓利益,给他们未来他们才会跟随你而来,这是规律也是人性更是时代潮流!在没有事实证明是否犯罪前,让我们等待最终结果,给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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