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揭开北派传销如何实现“死而不僵”之谜
http://www.dsblog.net 2016-06-08 10:34:26
警惕微信变“危信”
中绿弯道超车借微信再造“不灭之身”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调查发现,2013年,德州市齐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利用近一年的时间,打掉了“辽宁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资本运作为名的特大传销组织,先后抓获了涉及山东、河北、北京、四川、江苏等多个省、市的传销头目30余人,摧毁了该犯罪团伙遍布全国的传销网络。但近期,”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注意到,“中绿”传销组织又通过手机微信这一平台,大肆宣称政府支持其隐性存在,并发布一系列传销讯息,鼓动人员加入。随着“战略”转移,中绿通过互联网工具继续藏身于浩瀚的虚拟世界。
由于微信具有成本低廉、信息传播广、隐蔽性强的特点,同时,由于微信不采用实名制,且一旦注销后,难以追查。随着微信用户的普及,不法分子将目光瞄准了这一平台,使得微信成为了一些犯罪分子“青睐”的犯罪工具,开始将“阵地”转移,利用微信的“寻找附近的人”、“摇一摇”等功能,向微信使用者发布犯罪信息及图片,诱使群众上当受骗。特别是年轻人很同意被蛊惑上当。
在这里,“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提醒网友以及社会人士,切勿被一夜暴富遮住了双眼。如何辨别传销公司可根据我国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来源:直销报道网 文/申杰
相关报道
- “中绿”传销案一审开庭 38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 秦皇岛中绿传销落网:127名嫌疑人被刑拘
- 北京中绿生物非法传销 科长级奖励看脱衣舞
- 涉案达2.1亿余元 警惕精心包装的传销陷阱
- 公安部公布5起传销案例 明确直销和传销区别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dsblog.net推荐
- ·欧瑞莲2024第三季度财务业绩发布
- ·USANA葆婴公布2024第三季度财务业绩
- ·康宝莱2024三季度财报发布
- ·铸源优品APP停服更新
- ·三生东方素养品牌广告登陆山东卫视
- ·艾多美入选山东电子商务平台名单
- ·天狮获“朝华榜”品牌影响力企业
- ·嘉康利将进军澳大利亚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