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文库 » 直销法规 » 《刑法修正案(七)》将组织、领导传销行为入罪
最新评论(共1条评论)
  • 第1楼, 中国不是法治社会 2009-11-09 12:54:44   投诉 支持(3751)
    立法了也执行不了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